引用:
作者royfu
解約後就工程結算,官司訴訟與解約是分開處理的,除非遠熊要假扣押,不然蛋就跟遠熊無關了,市府逕為處置後續,當然如果遠熊官司贏了,可以索賠,也許會主張包含營業利益,大概就是900e由來,如果官司輸了,就結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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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對…
先簡單化…先不管官司
合意解約要買回是不用講的。
問題是沒有人要合意。
下一步只要有一方解約:
那就是解約的那一方賠。
因為你解約的唯一理由就是我他媽不爽而以。
可是我的投資已經履行了,我還是要求償。
這就是為什麼市府要刁難大雄。
因為訴訟跟解約是分開的。
如果最後訴訟護勝了,就變成市府雖然可以解約,可是你還是要賠我,因為我官司勝訴了呀。市府自已解約是單方解約呀。
如果是接管,終止合約。
銀行團向市府索賠就好啦…不可能鑑價,一定按帳面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