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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ntech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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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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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兩篇銀行團被點名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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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08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60708/37299638/
大巨蛋解約 北市府再給遠雄兩月.

負責議約談判的鄧家基昨開記者會,外界原以為會直接宣布解約,結果鄧只表達遺憾,宣布將成立終止契約工作小組,要待九月八日遠雄若未完成改善,再啟動解約程序;若遠雄在期限內提改善計劃,市府不會終止契約。
北市府發言人林鶴明解釋,之前公文給遠雄三個月改善期限,律師團評估要完成此程序,否則進入司法恐對市府不利。
鄧家基說,遠雄先前開出三百七十億元解約價,如果把商業價值計入,金額恐拉高到九百億,而議會已指不編預算,會先通知銀行團看是否願接管,否則才做後續處理(找第三方接手、拆蛋)。
鄧家基說銀行團曾表達拒接手,但未來「也許會做(接管)也不一定」,市府可不用賠一毛錢。
舊 2016-07-11, 04:54 PM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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