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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mochu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5
文章: 17
引用:
作者n_akemi
那麼按照您的說法,該承租合約成立才有地上權,問題是該合約的附帶條件就是必須興建完成地上物。
因此,您地上物違約變更或不能依約定時間完成,則您的租地合約跟著失效。

還是沒有地上的使用權。

而您花錢買的的建材堆放在沒有地上使用權的土地上,又在地上挖了個大洞...
一旦沒有了地上權,土地所權有人可以採取哪些行動相信您比我清楚。

應該這樣說
所謂的承租合約應該是BOT契約,BOT契約約定市府應登記地上權(物權)給遠雄

必須興建完成地上物,乃BOT債權契約所請求

至於地上物違約變更或不能依約定時間完成,則BOT合約跟著失效...
沒錯!不過這個失效不是主動失效,而是要透過柯文哲的口頭或書面行使,也就是解除或終止,而且必須契約或法律有規定

契約解除或終止,兩者威力不同(解除就是拆蛋,終止可以找別人續建)

一項一項討論

1.違約變更設計導致給付不能者(例如巨蛋變更成住宅或辦公大樓者),我認為構成拆蛋的事由
但是若只是變更幾個樓梯,很抱歉,不能拆蛋!

2.公安問題,致逃生困難,我認為構成拆蛋的事由
但是這個公安標準是市府事後自己擅自要求的,很抱歉,不能拆蛋!

3.不能依約定時間完成我認為構成終止契約的事由
但遲延是因為市府(BOT契約當事人之一方)勒令停工的,很抱歉不能終止!

你會說那是因為遠雄變更設計或違反公安,所以市府才勒令停工
這時候你要再參照1、2的步驟解除契約(拆蛋)
舊 2016-07-10, 08:49 AM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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