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n_akemi
那麼按照您的說法,該承租合約成立才有地上權,問題是該合約的附帶條件就是必須興建完成地上物。
因此,您地上物違約變更或不能依約定時間完成,則您的租地合約跟著失效。
還是沒有地上的使用權。
而您花錢買的的建材堆放在沒有地上使用權的土地上,又在地上挖了個大洞...
一旦沒有了地上權,土地所權有人可以採取哪些行動相信您比我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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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現今是誰不復工?
二、你要以地上權不成立歸責遠雄,可是你說的這些,明明就還沒有進入法院審理…
三、只要再問一句就好,那七大要求,是不是別人來接手就能做到?
四、你為什麼就挑大雄說一定要七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