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wumochu
地上權就是租地權,要到地政事務所登記的,還要付地租。
至於地上有沒有地上物,那是地上權人自個兒的事,就算是晾著,租金還是要付
(地租應該是BOT契約約定的權利金,是否正確,請這裡先進指教)
|
那麼按照您的說法,該承租合約成立才有地上權,問題是該合約的附帶條件就是必須興建完成地上物。
因此,您地上物違約變更或不能依約定時間完成,則您的租地合約跟著失效。
還是沒有地上的使用權。
而您花錢買的的建材堆放在沒有地上使用權的土地上,又在地上挖了個大洞...
一旦沒有了地上權,土地所權有人可以採取哪些行動相信您比我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