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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lfonxma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663
引用:
作者沒問題


這件事實可不是誰先喊先贏呀…
要走法律程序就是看證據…

你現在停工,你要講市府是對的,那就按這個推下去好了…
按這個推下去你也是會輸的。

理由也是不能先講,要上法庭去吵才好玩…

原來是涉案相關人士在這裡

希望到法庭上不要還是只有用嘴砲丟泥巴的份
舊 2016-07-09, 08:29 PM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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