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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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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15
文章: 209
引用:
作者salfonxman
連抗核爆這種字眼都出來了,就知道你還是一樣只有用嘴砲丟泥巴抹黑的把戲

前面就貼過的法律條文到現在你還是看不懂,只能用嘴砲抹黑些"工安停工是程序不正義的,理由正義也不影響合約的履行。""那你跟本就不應該停工,而是早就可以跟大雄割肉。"

市府要做事還得要發新聞稿說為何可以這樣做,不像你只靠嘴砲說可以就是可以,法律是隨你說可以這樣做,不可以那樣做的嘴砲就會自動生出來給你用的嗎?

我等你的法律根據,不要每次都除了嘴砲啥都沒有哦


你說的真好,所以現在你的定義自已改了?
事實是什麼?判決了沒?沒有。

你的理由就不是理由呀。你的證據在那裡?
舊 2016-07-09, 08:12 PM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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