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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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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15
文章: 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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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ndk27238
 看到現在,我心中有一個想法。柯P的想法大概是想用銀行團接管大巨蛋權利之後,然後壓迫銀行團去找他屬意的建商來續建,這樣他就可以正大光明圖利建商,不受BOT法規約定,一舉兩得,有錢拿又不犯罪,真是好高明的一招啊。

 不過還是有一些不解,那就是解約後的賠償金如何不付一毛錢給遠雄?畢竟大巨蛋是市府跟遠雄簽約。就算是後來續建的建商也不可以給遠雄賠償金吧,這樣讓人感覺像是利益交易,這行為應該是犯法的吧。

 還有市府跟遠雄解約後,應該要重新招標吧。那後來得標的建商,是否一定要照之前的設計圖走嗎(也許市府會再改設計圖也說不定,不然是會有那一個白痴還沒做就賠一大筆錢)?如果沒有,那遠雄是否可以向柯P求償及被告呢?

 最後我想問,如果真如我所說那樣,是哪個白痴銀行會真的去接管呢。如果將來大巨蛋出問題,市府應該是先找銀行負責吧,畢竟是銀行團接管大巨蛋興建的,而...


市府變更?
一、市府自已就違法啦。重新招標新的案,大雄不能來標嗎?公開招限定資格可以做這種限制嗎?什麼資格限制都可以,就是不能拿一個還沒定讞或是還沒判決的東西做資格限制。因為你官司還沒走完終審之前,大雄都可以來標,市府又怎麼說大雄不能再來?
二、想用這種招割尾?就想反問到底是誰脫褲子放屁?
三、銀行被你市府施壓?真金白銀讓你施壓?公股行庫也不太能這樣吧?不管以後還是現在,這筆錢算在柯P頭上,那沒問題,以後出事算在市府頭上?那是柯P的事?還是市府的事?
 
舊 2016-07-09, 08:09 PM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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