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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lfonxma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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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沒問題
原來你還想跳下來玩…

我這樣跟你說好了…

你要銀行接管…

我只問你,錢是大雄借的,銀行接了,意思是大雄不用還債?所以銀行向市府求償?
因為銀行沒有能力蓋也沒有能力營運。而沒有地上權的銀行要怎麼賣?還是市府要鑑價賠給銀行然後市府自已蓋?銀行怎麼會肯收一個破銅爛鐵?銀行為何不要一個真金白銀的大雄債權?

地上物是大雄的,市府不買回?大雄為什麼要拆?要拆,是你市府單方解約,那你市府要再編預算給大雄又賠又拆呀。除非大雄敗訴。敗訴之後還有很多玩法呢…

市府自已終止,你要賠銀行跟或大雄兩者其中一者。要再蓋,請問就算有慈善事業肯接,請問一下,誰做得到這麼高標準的抗核爆大蛋?

所謂的工安停工是程序不正義的,理由正義也不影響合約的履行。
我不能因為你有前科就說這世上每一個殺人案都是你幹的。何況就算你有殺人,可是有殺人的案子也不是現在任何一個已知的殺...

連抗核爆這種字眼都出來了,就知道你還是一樣只有用嘴砲丟泥巴抹黑的把戲

前面就貼過的法律條文到現在你還是看不懂,只能用嘴砲抹黑些"工安停工是程序不正義的,理由正義也不影響合約的履行。""那你跟本就不應該停工,而是早就可以跟大雄割肉。"

市府要做事還得要發新聞稿說為何可以這樣做,不像你只靠嘴砲說可以就是可以,法律是隨你說可以這樣做,不可以那樣做的嘴砲就會自動生出來給你用的嗎?

我等你的法律根據,不要每次都除了嘴砲啥都沒有哦
     
      
舊 2016-07-09, 08:07 PM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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