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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6
文章: 95
引用:
作者MUS
兩者相似之處 = 市政府認為民氣可用, 無視專業, 完全無溝通協調空間就直接發文停工.


遠雄御莊園訴願被駁回 市府仍勒令停工

新竹市府工務處今天表示,遠雄公司位在明湖路的「御莊園」建築工程案,因違反建築法第56條及第58條規定,市府今年3月勒令停工。遠雄公司對勒令停工的行政處分不服而提起行政訴願,經多次訴願答辯,內政部訴願委員會已決議駁回遠雄的訴願申請。

市府工務處表示,遠雄建設「御莊園」建案位在明湖路青草湖上方,屬山坡地保育區丙種建築用地,民國82年經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審查同意開發計畫,開發計畫規定建築型態為「13層樓集合住宅」,遠雄公司委託建築師預定將此案建築高度設計興建到27層樓,經內政部營建署函示與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篇第13章山坡地建築第268條規定的公式檢討方式不符,違反區域計畫及建築法令規定。


內政部也不理遠雄.......

違反法規還一堆理由,是誰無視專業啊
舊 2016-07-06, 02:34 PM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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