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這是大巨蛋的81處(後改為79處,但少的2處在旅館)列表,之前就貼過了
http://disp.cc/b/163-8I5K
大巨蛋樓梯是沒少,但是位置變更多處
而a.「公共樓梯通行方向、階數變更,涉及樓板開口變更」、b.「各戶室內梯數量、型式、位置變更,涉及樓板開口變更」
這代表"公共樓梯"跟"各戶室內梯"的免報備容許變更項目是不同的,否則不會分列二項
這點其實市府已經說明過了
http://www.gov.taipei/ct.asp?xItem=...=5158&mp=100001
有關都發局104年5月19日實施的「申請使用執照請使用執照得一併辦理變更設計項目一覽表」列載,「公共樓梯通行方向、階數變更,涉及樓板開口變更」僅限因樓梯通行方向或階數調整致樓板開口微調,不包含樓梯數量增減及位置變更。另「各戶室內梯數量、型式、位置變更,涉及樓板開口變更」,亦僅限於各戶專有範圍內非可直接通達避難層之室內樓梯,與巨蛋係直接通達避難層之逃生直通樓梯不同;「申請使用執照得一併辦理變更設計項目」僅係本局依建築法職權頒行之簡化行政作業規定,巨蛋為性能設計案,按建築法第101條授權地方訂定「台北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中尚無訂定經地方主管建築機關同意可排除建築技術規則性能設計規定可予准照或施工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