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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留南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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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留南仁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12
文章: 1
引用:
作者LDSKING
遠雄巨蛋依102年的圖,一共有13處施工與圖不符,帷幕牆2處、立面凹凸6處 、樓梯5處。

建築法第39條:[起造人應依照核定工程圖樣及說明書施工;如於興工前或施工中變更設計時,仍應依照本法申請辦理。但不變更主要構造或位置,不增加高度或面積,不變更建築物設備內容或位置者,得於竣工後,備具竣工平面、立面圖,一次報驗。]因此依建築法39條,只要不是主要結構,都可於完工後一次報驗。

建築法第8條:[本法所稱建築物之主要構造,為基礎、主要樑柱、承重牆壁、樓地板及屋頂之構造。]因此依目前巨蛋施工與圖不符之處,也只有樓梯是屬於主要結構。

然而,臺北市政府104年4月29日訂定,5月19日公布實施申請使用執照得一併辦理變更設計項目一覽表(http://goo.gl/E7kmvt):[將屬於主要結構或位置的a.公共樓梯通行方向、階數變更,涉及樓板開口變更。b.各戶室內梯數量、型式、位置變更,涉及樓板開口變...


爭議點在這裡,遠雄變更的是"公共樓梯"或是"各戶室內梯"牽涉到可不可以在請使照時再一並辦理變更
舊 2016-07-05, 04:34 PM #1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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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留南仁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