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tacowave
問題在於起建人不願意讓你一次變更,你也不行這樣搞吧......
能讓你這樣稿是兩者有默契願意承受 現在都要翻臉了 怎可能讓你這樣一次申請變更
|
這不是有沒有默契願不願承受的問題,而是這
國家還是有法律的
只是有人嘴巴上講法律自己卻不照法律走,真不知他講的是哪國的法律
所以囉,現在就是一邊在放話一邊就靜待時間能證明一切,事實上大雄去年就可以針對市府停工向法院申請假處分但卻沒有
沒有的原因一來是處分金太高,二來民不與官鬥不願撕破臉甚至還想跟市府多溝通,無奈那個媽寶市長腦筋轉不過來很堅持很鐵齒他的弊大於利...
話說昨天下班經過那裡特地站在對面好好看了那廢墟,發現無論是商場蛋體和辦公大樓的主體都差不多
心想這他媽如果有違法是弊案怎麼可以還讓它蓋成那樣,越想越覺得那157的智商超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