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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SKING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1
文章: 652
引用:
作者tacowave
這些都是起造人跟承造人相同的時候的作法 但發包人台北市政府不願意變更的時候要怎辦?
如果照建築法所敘述可於完工後辦理一次性變更,市府卻堅持先變更再施工,而且還先停大雄的工,雙方對法律見解差異很大,就像之前我說的,那就法院見吧

看得出來大雄想復工,之前還向法院申請暫停停工,照理說裁定也該下來,而市府一個月期限(7/8)也快到,大雄似乎不為所動(我之前就說了,要鳥你早鳥了),所以接下來如何,全民都在看
舊 2016-07-05, 02:48 PM #1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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