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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yf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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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3
文章: 19
引用:
作者邪神
丟垃圾也是丟,文章寫得好,丟了還是可以說是市府的錯

依市府發的限期改善函,遠熊只能回覆改或不改兩選一,寫東寫西說市府的錯都沒用,依規定就是逕行解約,遠熊不服就打解約官司,如果回覆說要改來拖時間,那就承認勒令停工是合法,一年多停工損失就要自己吞下去,所以這次是玩很大的,必然有一方要認輸
舊 2016-06-29, 10:20 PM #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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