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麵疙瘩
執行標準不會差到哪去
是這樣嗎
我只知道 落實執行標準 是一項很需要技術的行業
沒有足夠專長 死在那的廠商很多
有足夠專長的廠商 往往很難標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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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你的業內看法!?
政府採購會不會得標不是看專業,只要價格開得夠,幾乎就是必勝。
會死幾乎的是不看契約亂標,標完才發現沒能力履約出事
政府契約訂定遠比對民間企業訂定注重公平性,還有執行程序的完整性
所以才會制定採購契約要項和公版範本
防止採購機關亂搞,廠商鑽漏洞
而柯P的搞法是事後追加契約沒有的東西,還挾行政機關濫權脅迫
哪個業內會接受這種搞法
連民對民的契約這樣搞都很容易出事,更何況民對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