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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巨蛋停擺如今變廢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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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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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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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578
引用:
作者
藍色 憂鬱
雙方認同?
那市府不認同阿
而且我有特別提到
工期可以不按合約"一延再延"哦?
44天再延137天再延110天
都給他延那麼久了還沒完工
市府當然可以不認同, 但是為什麼可以延?
我想大家可以回頭看看上面講的延長時間 "44天再延137天再延110天" 原因是什麼?
現下還有兩個工期仲裁1500多天還在申請, 環評要綠建築+捷運出口移動+聯通廊因而需要延長工時, 和路樹遷徙造成無法施工, 再加上北市政府應辦不辦的延宕時間, 又該怎麼看待?
__________________
^^A 請多指教~
2016-06-15, 03:35 PM #
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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