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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lfonx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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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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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沒問題
比起從開始到現在都拿自已自認是事實的文件就想雞毛當令劍的人,還好太多了呢。
所以你現在承認你不能主張了嗎?

還是你又要龜縮回去把自已的話當做不是指控又不是宣稱?

既不是指控又不是宣稱?那不是屁話連篇嗎?

你確定要公開宣稱自己的文字是屁話連篇嗎?
舊 2016-06-15, 12:18 PM #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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