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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luba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412
引用:
作者ademon
市府如果要主張有權干涉,那日後所有的任何採購的圖面全要按遠雄案規格審查
把建築中心的工作全攬來做

我是怕別像前白副的護照案一樣,自己搞死自己
北市府有這麼多物力和人力搞全台北市的營建圖面審查嗎?

接著東星也可以順便再追加要求賠償
補償賠償兩頭賺,多好

你還是沒回答阿
依你資深業界人士的看法
市府到底有無管轄權呢?別顧左右而言他阿
舊 2016-05-29, 05:04 PM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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