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沒問題
你這個說法不對,你先婊人家了,你就已經不正義了。
這就好像你是一個有前科的人,走在大街上,警察看你不順眼或警察認出你來,就藉口說這條街剛剛發生搶案,要你配合辦案把你請去警局,然後改口說,就是你犯的案,隨便把一個東西說成是贓物,說你搶的並把兇刀兇槍壓上你的指紋,並對外說抓到犯人公佈你的姓名,立刻送看守所聽候審判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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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舉的案例有問題
警察宣布破案後 是要移交檢察官 然後
由檢察官來判斷是否申請羈押
同理
移交仲裁 或是 法院
大雄可以申請假扣押 保全自己的權益
只是關鍵點是 我雄 今天不照圖面 只打算罰款
這點在仲裁庭上 絕對吃虧
因為你今天是被停工狀態 理應可以進行修正 或是補救措施
我雄 吃虧的是 現況並沒有完工
如果已經完工或是接近完工 那就可以聲稱 回復不能 直接進行類似減價驗收或是類似流程
外加罰款即可
所以 要讓我雄復工的聲音 為何不絕於耳
所以前陣子 短暫復工 為何我雄 拼命幹其他工程
都是因為要造成既定事實
請大家加油 幫幫我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