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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em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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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14
文章: 1
引用:
作者邪神
沒錯
對鬥受損是難免的
但是鬥起來以後,縱放大雄過關就無法接受

而且此例一開,後果很嚴重

喜聞樂見市府簽這種合約的人,當初就不會支持157

依法行政(屑屑指教?),只能買回的買回,該討回得討回
遇到大雄(大巨蛋?)就有人無法接受依法行政(屑屑指教?)
但是可以接受依法行政(屑屑指教?)弄出這種被監察院糾正的合約,還嗆說不合法就去告
那也難怪XX橫行
真得是甚麼樣的選民選出甚麼樣的代表

In a democracy, the people get the government they deserve.
https://en.wikiquote.org/wiki/Alexis_de_Tocqueville
http://blog.udn.com/88say/543572


不讓大雄過關才會後患無窮
現在北市府這種搞法的效應便是北市府標案沒什麼人敢來標了
沒有廠家會想要面對以一個不依約依法
只憑一己之好惡脅迫勒索的政府機關

嫌契約編的不好,有本事你自己編看看
林北編契約從來沒見過無利可圖又可以讓廠商承攬的契約
編契約不讓利,你他媽的叫鬼來做
其它競爭廠家都沒發黑函質疑圖利問題了
就你們這幾個連什麼發包承攬業務都沒看過的人最清楚啥叫"合理利潤"

另政府法規多如牛毛,編契約犯錯很常見
糾正只是對事不對人督導性質的處置,根本不是什麼大問題
只要是大的採購案,監委下去幾百上千個糾正事項也不奇怪
照你這種套路下去,99%的政府採購人員全部都可以收一收了

只能換你這種從小考試全部滿分,工作成果全是完美無缺的天才來做
一定可以達成台幣300元組一台電腦的偉業
舊 2016-05-24, 05:54 AM #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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