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讓大雄過關才會後患無窮
現在北市府這種搞法的效應便是北市府標案沒什麼人敢來標了
沒有廠家會想要面對以一個不依約依法
只憑一己之好惡脅迫勒索的政府機關
嫌契約編的不好,有本事你自己編看看
林北編契約從來沒見過無利可圖又可以讓廠商承攬的契約
編契約不讓利,你他媽的叫鬼來做
其它競爭廠家都沒發黑函質疑圖利問題了
就你們這幾個連什麼發包承攬業務都沒看過的人最清楚啥叫"合理利潤"
另政府法規多如牛毛,編契約犯錯很常見
糾正只是對事不對人督導性質的處置,根本不是什麼大問題
只要是大的採購案,監委下去幾百上千個糾正事項也不奇怪
照你這種套路下去,99%的政府採購人員全部都可以收一收了
只能換你這種從小考試全部滿分,工作成果全是完美無缺的天才來做
一定可以達成台幣300元組一台電腦的偉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