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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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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15
文章: 209
引用:
作者Toluba
「說了這麼多,最後還不是要給我」的概念


以後你受罪,你就不要要求賠呀…

那問題簡單太多了。

人先殺了再說。「反正有殺童案這一例,不用賠條命的嗎?就算有兩公約,至少也還沒免死。」
人搞死了剛好。「反正人都死了嘛,有對有錯就不重要嗎?洪仲丘還是什麼殺警案也一樣呀。」
 
舊 2016-05-14, 08:00 PM #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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