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n_akemi
其實對於這點我一直想不通市政府官員與發言人到底在搞什麼鬼...
還是哪個想到什麼就亂說的,又一直很愛找媒體放話?
按照正常情況只要重頭到尾都說法一致,一口咬定建物違反的法條,情況就沒這麼複雜,剩下的只要檯面下再談什麼都好說。
但是重開始到現在一下說這樣不行,一下說哪個不好,有法源該緊咬的一直模糊不清卻還在想有的沒的...
搞成現在這樣既沒面子也沒裡子,那就沒什麼好談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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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市府掌權的人或幕僚,工程素養不足,一直搞錯方向;或是如大熊那方強調的,沒按圖施工的部份,真的非主要構造,依建築法可以峻工後一次提報,且送變更市府也不審,直接勒令停工不符比例原則,如果是這樣;那真的要賠到脫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