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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可以不讓你來蓋…所以違規…
問題是:
1.有沒有違規?
2.若有違規,你停工的公安跟工安好像不一樣。
3.只要停工,現在不復工,就得賠。「先假設若沒有違規,一樣得賠,若有違規,請問一下,違那個規,差很多。」
4.停工的原因是公安,現在變成是工安?
還有不要去扯取得用地這件事,因為你如果會怕有人違規,騙走金雞。那意思就是,今天不是大雄蓋也可能會有問題。你一樣會整。還是跟你取得用地要拿來做什麼這件事無關。
所以你既然就是要整,那就不必說大雄指出這就是私設刑堂。那官字兩張口就是顯然成立。
有人說要告…
大雄不可能是去告的那一個。一定是市府先告。指控的人不先告?你不覺得奇怪?
若是要主張有違規,要告的人還是市府,因為是市府主張有違規。
大雄最好的選擇是,就讓蛋爛尾,看誰要吞,怎麼吞。
大雄次好的選擇是,就讓蛋復工,看誰告誰,怎麼告。
我一直都說有人還是沒搞清楚主張的邏輯問題在那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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