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tacowave
其實不用多說了,既然狀況如此就對簿公堂,winner takes all吧
我覺得大家都在一個巨蛋各自表述的狀況下永遠沒有答案
由法院給出最低解或許是最好的解答 不管這個解答會造成哪一方的傷害
目前已經是雙輸的局面了,但是在民粹跟黑商的背景下,有一方贏的狀況下才可能是唯一解
不要忘了,現在有條定義叫做"社會觀感不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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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串討論串中很多人都提到大熊公安, 違約, 拖延, 竄改....等等
看來市府光是靠都發+工務局+廉委+鄉民收集的證據就應該非常充足, 直接提告下去就好, 反正對方冥頑不靈, 直接片面解約走法律訴訟無須多談.
但是市府做了嗎? 放任違約廠商擺爛而市府無所作為, 是否涉及公務員瀆職?
這才是令人感到奇怪的一點啊!
社會觀感不佳就是因為市府遲遲無所作為, 才會導致市長民調越來越低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