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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lfonx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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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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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沒問題
不管是官司或是合意,立約雙方,某方單方 片面解約,就是造成損害。所以是片面解約肇事者的問題。

而找出仲裁的條文跟建築法規是否衝突是肇事者自已的責任跟義務。
因為你現在是主張變宣稱,變宣稱指控,指控變主張。

所以事實是肇事者自已要負舉證義務,肇事者單方 面終止合約是肇事者過失交付仲裁,而肇事者指控的不實指控正好是肇事者自已不交付仲裁又無理指控的結果。

以上結案。

現在開始自比仲裁人還是法官啦

前面也貼給你仲裁人的範例了,你的舉證咧?

仲裁人跟法官要下判定還是要舉證跟引用法條的

你咧?嘴砲到底
舊 2016-04-30, 09:50 AM #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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