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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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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15
文章: 209
引用:
作者salfonxman
你的"認為"跟法令如何規定是不相干的

在解約(不管是官司或是合意)或是建築執照過期之前,這個工地安全依法規就是監.承造人的責任

那不會是市府

http://www.arch.net.tw/modern/month/254/254-2.htm

案例E


正是因為你的停工所以大雄要求復工。

而當初停工的理由正好不是理由,而爛尾也不是理由。
所以仲裁是很正常的。
而仲裁所造成的後果,是要先去問單方面 片面停工的市府。
舊 2016-04-30, 02:29 AM #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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