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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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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15
文章: 209
引用:
作者salfonxman
事實上市府跟遠雄正在走仲裁啊

事實上合意解約也可以是協調或是仲裁解約

事實上是你從頭到尾除了用嘴砲不認帳跟丟泥巴外,你找出建築法裡要先做仲裁的條文,跟民事合約能干涉到建築法執行的依據來支持你的嘴砲了嗎?

事實是我貼過了建築法條,公文封面,市府的舉證等等

你呢?從頭到尾都只有靠嘴砲不認帳跟丟泥巴


至於這個爛尾樓的問題,我認為是肇事者市府自已的問題。
舊 2016-04-30, 02:16 AM #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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