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現在流行射後不理嗎?
因為你主張又宣稱,宣稱又指控,指控又主張的事實從未改變。
所以,你的停工確實是按建築法規走。
但是,之所以停工而變成爛尾的肇事者還是市府。
所以合意解約就是你合約問題,而這個問題的肇事者正是市府。
你說的工安還是得以仲裁以先,而工安的肇事者還是市府。不管你是公安停工或是工安停工,最後事實是你指控自已不實指控的人正是你自已。
所以你現在主張又不是宣稱,宣稱又不是指控,指控又不是主張了…
怎麼辦?老是跳針?
事實是肇事者是市府,又主張又宣稱又指控,都是市府,所以,我主張什麼?
我什麼也沒主張。
到是你,又主張又宣稱又指控。
所以本來就不是我家的事。所有的責任歸屬是屬於肇事這單方 面的宣稱。
我不需要承擔責任又不需要義務舉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