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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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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15
文章: 209
引用:
作者salfonxman
前面還說"建築法停工跟市府指控大雄公安是兩碼事…"

後面就"那怎麼還不復工?為何要合意解約?所以還沒仲裁你就兩碼又要歸一碼了?"

說到底就是搞那套把依建築法停工跟民事合約要合意解約搞再一起的嘴砲

那麼你找出建築法裡要先做仲裁的條文,跟民事合約能干涉到建築法執行的依據來支持你的嘴砲了嗎?

你自己跳針又不舉證,只能靠嘴砲丟泥巴來顧左右而言他


這是你家的事,不是我家的事…

肇事者是誰,就是誰的事。
而且我從來沒主張什麼。

到是你一直主張你的事實是事實,別人的事實不是事實。
可是你主張又變宣稱,宣稱又變指控,指控又變主張。
所以你不管怎麼跳針事實是你的事實是事實,別人的事實不是事實。
所以你還要靠跳針丟泥巴來顧左右而言他嗎?

停工有糾分仲裁很合理,公安仲裁合理呀。工安仲裁還是合理呀…
怎麼說都還是你指控自已不實指控的人正是你自已。

而事實是因停工變成爛尾樓的責任不是大雄,是市府。
所以你之後說工安有沒有問題一樣不會改變肇事者正是市府。
舊 2016-04-30, 01:16 AM #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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