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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lfonxma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663
引用:
作者沒問題
你不等仲裁嘛…所以法律當然是你說的算啦…
可是你還是沒回答為什麼你因公安而可以停工?
你還是沒有回答為什麼你因工安而可以不復工?
兩碼總是歸一碼…
為何你要合意解約而且你的指控又變成是主張呢…
事實是你的事實是事實,別人的事實不是事實,顧左右而言他…
而且你還是你指控你自已不實指控的正是你自已。


我還在等你找出建築法裡要先做仲裁的條文,跟民事合約能干涉到建築法執行的依據來支持你的嘴砲

不要光靠嘴砲loop,你的舉證咧

我可不像你,用嘴砲法律不需要舉證的,前面就貼過建築法規,公文封面,還有市府的舉證很久了

從"所以法律當然是你說的算啦…"就可以看出來你除了用嘴砲丟泥巴外真的沒半步了
     
      
舊 2016-04-29, 11:57 PM #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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