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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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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15
文章: 209
引用:
作者salfonxman
前面就貼過建築法規,公文封面,還有市府的舉證很久了

只要建築執造還在,監.承造人就要負起工地安全的責任,這還特地替你標出來

你還是只能靠嘴砲無視嘛

我還在等你找出建築法裡要先做仲裁的條文,跟民事合約能干涉到建築法執行的依據來支持你的嘴砲

不要光靠嘴砲loop,你的舉證咧


你不等仲裁嘛…所以法律當然是你說的算啦…
可是你還是沒回答為什麼你因公安而可以停工?
你還是沒有回答為什麼你因工安而可以不復工?
兩碼總是歸一碼…
為何你要合意解約而且你的指控又變成是主張呢…
事實是你的事實是事實,別人的事實不是事實,顧左右而言他…
而且你還是你指控自已不實指控的正是你自已。
你舉證也改變不了停工變爛尾的事實的肇事者正是市府…

舊 2016-04-29, 11:53 PM #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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