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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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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15
文章: 209
引用:
作者salfonxman
前面就貼過建築法規,公文封面,還有市府的舉證很久了

還在爛尾樓的責任不是大熊?

只要建築執造還在,監.承造人就要負起工地安全的責任,這還特地替你標出來

結果你還是只能用嘴砲無視嘛


不對不對…
片面停工的人當然是市府…
大雄說停工就停工,那這個蛋就是大雄的蛋,關市府什麼事呀?
停工變爛尾,所以責任變成是大雄?
所以我不是也說了呀…等仲裁不行嗎?
所以你主張又變成指控了喔…
兩碼又歸一碼囉…
舊 2016-04-29, 10:28 PM #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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