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salfonxma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663
引用:
作者沒問題
主張是你的責任,指控是你要舉證,宣稱是你家的事…
不關我的事。
除了嘴炮你還有那一步?
另外半步我等你…

怎麼這就忘了你自己主張停工跟仲裁的關聯之事?

我還在等你找出建築法裡要先做仲裁的條文,跟民事合約能干涉到建築法執行的依據來支持你的"建築法相關規定之責任「是履行合約的責任,而不是履行合約的義務,因為遵守法規是義務」"這類把民事合約跟建築法混雜的嘴砲

我前面就貼過建築法規,公文封面,還有市府的舉證很久了

你的舉證咧?除了嘴砲沒有半步
 
舊 2016-04-29, 09:12 PM #18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alfonxman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