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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lfonxma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663
引用:
作者沒問題
停工確實是按建築法規走…可是這是合約雙方的責任。不是法律的義務。法律只有維持合約雙方覆行合約責任的功能。
合約有糾紛就是先仲裁,而不是肇事者單方宣稱喔…現在是肇事者要主張喔,那宣稱的責任跟舉證跟義務還是在肇事者的身上。

對糾紛的主張者現在還是肇事者,還是要肇事者自已負擔責任跟舉證喔…

所以你是宣稱還是主張呢?
還是你又宣稱又主張自已的指控是在指控自已不實的指控?

事實是你還是除了用嘴砲丟泥巴以外啥都沒有

建築法裡何時規定停工後工安責任變成合約雙方都有?你嘴砲不用舉證這點是真的
http://www.twce.org.tw/info/%E6%8A%...%B1/146-3-2.htm

市府的舉證前面就貼了,你還是用嘴砲無視嘛

引用:
作者LDSKING
你總不能叫我相信詐騙集團的話吧,要信你去信啊,也難怪詐騙集團已經輸出海外,為什麼,就是騙你們這種人啊

認真回,與其相信詐騙集團鬼話連篇,還不如去相信花了400萬跑的鬼打牆模擬逃生軟體

可是你就信了好幾次不是嗎?前面也有人貼出來過了,同樣是你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單純的相信某一方不是嗎?
舊 2016-04-29, 02:15 PM #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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