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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_ake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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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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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隨風浮雲
如果台北市府說的是事實,那就不要「合意解約」,直接以停工停到大雄死,或是上法院告大雄告到死,這樣不是比較快。
原則上是如此...但誰曉得那不合理的變更合法了沒有?

不然為何我都一直在強調是賣身契?搞不好那張變更早就簽核出來了...
舊 2016-04-29, 12:54 PM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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