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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lfonx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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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663
引用:
作者LDSKING
市府除了拿公安問題鬼打牆,還喜歡拿第二個遠雄不按圖施工來鬼打牆,當然圖拿不對,永遠都可以這樣鬼打牆

北市不拿102年(都省、環評、北市)三方都通過的圖來比對,卻拿100年的圖不斷對外聲稱未按圖施工?真是奇聞!!

誰跟你說那些圖拿來對就對得上遠雄的施作?
http://tcgwww.taipei.gov.tw/ct.asp?...22621&mp=101001

遠雄公司於102年5月2日取得之建造執照第2次變更設計,其申請依據,係依102年4月17日都審第2次變更設計核定案,該都審核准之內容僅為「整體結構柱位調整,未涉及平面隔間調整……」,且102年5月2日其申請變更內容載明為「全區各層柱位調整,其餘同原核准」,故該變更設計只核准柱位變更;而所謂「其餘同原核准」,係指100年6月28日及101年3月5日之都審核定本,以及100年6月30日及101年3月19日建照變更設計內容,並不包含現場已違法施作之79處位置,遠雄公司於102年5月2日申請之柱位變更設計案。故大巨蛋現場除柱位外,其餘應依101年3月19日建造執照第1次變更設計核准圖說施作。然大巨蛋現場在未完成建照第3次變更設計之情況下,即逕行施作,已明顯違反建築法規定。

自救會引述103/12/13環評核定一事,核定日應為103年9月10日,環保局核定之環境影響差異分析,變更內容僅營建剩餘土石方清運計畫進行修正,無涉設計圖面調整,與停工查核無關。

反正裝睡的人是叫不醒的

引用:
作者OPUTEC
市府原本一開始就是有想讓巨蛋停工的打算,但方法不夠周延,符合國際標準的工安規定是很容易解決的(無論是想逼遠雄讓步或是其它打算是拆掉嗎?),停工應是做到一個段落才對,像這樣說停就停又不准復工放爛,這條債說是要求前任來背,我看是如何也說不過去,柯P是個男人就自己背下吧

停工有繼續施做到一個段落啊,大底部分在停工後還繼續施作幾個月到完成哦

復工你也要看遠雄提了什麼東西,不是拿舊資料硬上就一定會通過的
舊 2016-04-29, 11:12 AM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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