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冬之炎陽
工安問題不能妥協, 遠雄又不按圖施工, 那市府怎麼會要合意解決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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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就是一個是合法的賣身契,然後繼任者想找砸推翻它而已。
賣身契合不合理?當然不...但是它合法。
公安有沒有問題,當然有...只是大家都能找理由、找學者背書,出了事還不是兩手一攤。
所以這是個無解的死胡同,因為問題已經造成,不補強安全一樣有疑慮。
而直接拆更危險...因為已經沒有辦法回填,而且要多花錢。 (實際上就算回填也不能解決問題)
丟下這個爛攤子基本上不會有人願意接,除非市府自己再多花錢,但議會絕不會同意。
而打訴訟是兩敗俱傷,等於復工遙遙無期,但市府卻賠定了... (只不過建商賠更多)
因此這案子只有兩種選擇:
- 協調蓋完並限縮利益。
- 就給它放著爛。
然後雙方一直在放話或搞小動作,一邊想盡辦法保住利益,另一邊想盡辦法挖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