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onehendge
這樣不是只是換個名稱而已嗎 @@
本來公發的社會救濟福利<---納稅人出錢
新構想公發的UBI<---納稅人出錢
請問差別在......?
另外就是我前面提到的通貨膨脹問題,市場經濟會反應UBI所帶來的收入增加
例如本來計算好的每人最低生活經費是n,UBI就訂在n這個數字
過一陣子物價會變成(原來的物價+UBI所增加的幅度),n這時候就不夠了
那要怎麼辦?把UBI增加到n+5000嗎?
然後加了後再度通貨膨漲,膨脹完再增加UBI
如此不斷循環下去
是要變辛巴威第2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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