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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onehend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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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3
文章: 1,366
引用:
作者Stone Crab
現行法規可以做到出境兩年自動除籍,
那麼要縮短為一年或更短也不是問題.
剛剛查了一下是民國八十五年(1996)改成兩年的,
之前的除籍規定是出境六個月.


用健保來比喻UBI有點怪
健保是保險,我付出保費我自己生病時可享受到
UBI是不付出任何東西硬要別人幫它們付
舊 2016-04-22, 01:00 PM #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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