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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aa88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733
引用:
作者打工吧魔王大人
突然想到,
這罪是因為她去告人,所以自己得舉證(是賣酒),卻舉出了個偽證罪?



真是三好加一好。



不過她是當證人的時候觸犯了偽證罪...不是當被告或原告的時候

只是....檢察官怎那麼無聊去追究偽證罪......又不是什重大案件呀......應該是有人不爽吧!! .......議員??? 週刊??? 還是檢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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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花女王」劉喬安去年底遭《壹週刊》踢爆是高檔****妹,劉卻堅稱只是「賣酒」,還指「賣酒說」是北市議員許淑華教的,遭許提告妨害名譽,事後劉喬安向許道歉,獲不起訴處分,劉則控告《壹週刊》社長裴偉與撰稿記者等人涉嫌妨害名譽,不料,如今提告的她竟也成偽證罪被告。
檢察官日前以證人要求劉女具結說當天到飯店的事發經過時,劉女堅稱是去賣酒,檢察官認為劉女做出虛偽不實的陳述,主動將劉女簽分為偽證罪被告。....
舊 2015-09-02, 06:35 PM #1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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