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ste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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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Rana
我養過狗(老死),現在養貓,這裡應該不需要附上照片,要照片也可以,家中養的流浪貓毛色特別,網路上沒有類似的照片。
偷別人的寵物去吃絕對是違法。但大量養殖貓狗或其他寵物來食用,我態度是贊成的。
只是我不會想吃貓狗,或天竺鼠等。
而因為自己覺得某種動物可愛或其他原因,就要禁止別人食用,這種把自己主觀意識強迫別人接受的事情,我完全不能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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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法令與世界已開發國家的態度, 跟你想的就是不一樣.
再強調, 人在食物鏈的頂端, 為什麼會定義什麼能吃, 什麼不能/不會去吃.
就是選擇, 選擇本來就是主觀, 無庸置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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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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