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lin8810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64
衍生問個問題, 律師這行業究竟是為了公理真相而存在的, 或單純只是為了委託人的利益而存在的?

也就是說, 明知某甲有犯罪, 律師是不應該接案, 或者是應該接案(假設某甲出很高律師費)然後在自己也明知真相的情形下, 顛倒黑白硬是辯護某甲無罪?

不懂...........
舊 2015-03-19, 11:39 AM #92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lin8810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