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d61s
Major Member
 
d61s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13
您的住址: 全台林道
文章: 169
引用:
作者brainess
為什麼要限定10年內?


除了樓上的說新聞價值,
例如殺人通緝也有追溯期,就是因為人力及資源都很有限,無法不成比例的耗費在追查年代久遠的事情,你想想看如果把重大犯罪追溯期都延長一倍,目前台灣有幾個檢察官要過勞死

再說回到新聞價值,壹週刊是私人營利機構,不是韋恩企業(Batman),伸張正義不是壹周刊主要的重點,新聞價值跟附加利益(広告收入、喬事情收入)才是,去追那些陳年檔案,人事時地物考證不易,而且那些記者挖新聞是很快,但都不是受過訓練的調查人員,也沒有執法權,挖到事情沒辦法立即快速的獲取養分,反而在那邊扮演Batman,對他到底有什麼好處

任何用伸張正義來理解壹週刊所作所為的人,我都會覺得太天真了
舊 2014-12-19, 12:36 PM #70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d61s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