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問ㄧ下 ㄧ些詭異的問題
我在一個月前出了車禍
事發是這樣的 某天我在郊區快速道路機車道超車時對方機車以高速左偏碰到小弟
~無記憶~
然後醒來就躺在地上了
今天去警局看現場圖和殘骸的照片
警察竟然說
他判斷我的鵝的前土除位置去撞到對方傳動
(問題一)真詭異 傳動都凹下去了 為啥我前土除只有擦傷 照他這樣講 我前土除因該爆掉了
塑膠碰鐵 鐵凹了 塑膠只是擦傷 太可疑了
警察說對方為了閃避人孔蓋 所以急速左偏
現場圖無煞車痕 因為太突然了
(問題二)真詭異 磨地痕距離人孔蓋10M多一點
既然在人孔蓋之前已經碰撞到了 怎麼還可能騎車騎10M多一點
我旁邊就是安全島 照理說 我因該ㄧ被碰到我就噴出去了
而且我明明就記得我已經超車超到平行 對方才急速靠過來A到我的
我懷疑警察結語有問題
而且警察竟然把像場圖我的車寫成對方的車
對方的車寫成我的車
我覺得警察只是想含糊帶過 做個紀錄
以上我想問看看警察的推論有可能嗎?
我越想越奇怪
我堅持且相信我沒有錯
差點被警察唬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