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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要修法禮讓行人同時.怎不一同改善路口及號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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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神人奇葩的境界再度昇華了. 原始車撞庇護島?...那現在回到車直接不讓的"撞人"? 引用:
在台灣真的就是亂七八糟的一團. 現在真的就是搞成到"行人皇帝“境界了. 若全面改成行人專用相..什麼地獄皇帝的問題都沒了. |
在"行人皇帝"專權獨段下..這點我同意...:laugh:
漸漸變人比車大?苦苓逆風喊取締「不良行人」 百萬網紅嗆:不懂別亂蹭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medium=mainpage 苦苓:呼籲警察在路口抓「不乖」車主時,也該勸導或取締一下「不良」行人,這樣才公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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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皇帝個頭啦,真的是什麼詞都有… 要不要認真比較歐美日是怎樣禮讓行人的 開車囂張太久,讓一下就像天崩地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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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在新北市,沒記錯的話,新店區公所那 就很白目亂改一通,智障沒藥醫啦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fbi...525658186189949 出處是這個 傳說跟公車停靠格太短有關,看官可以自行判斷合不合理 https://goo.gl/maps/aBgdyk6XqAnzjteeA 公車停靠位置不能改就是了 人行穿越道,兩側不用一直線吧,公車停靠會有狀況,那就改那側向後移,還可以順勢改庇護島成Z字型 https://goo.gl/maps/aBgdyk6XqAnzjteeA |
駕駛才是主要原因
甚麼交通硬體都是次次次次次才需要討論的問題 舉個例 我開過親戚的車,那種隔熱紙貼應該25以下的 在沒有明顯燈光的地方,或是天黑下大雨 很有可能在晚上轉彎根本看不到旁邊有沒有人(個人視力1.2up非常正常) 這種車他還是這樣開了二十多年 重點貼這種隔熱紙的車到處都是(自己貼70反而覺得在台灣是少數異類) 反正差不多的心態已經根深蒂固在華人血液裡了 會不會撞到,都是別人的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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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獄相對於天堂 . 天堂沒皇帝 .... 皇朝才有皇帝 現在是民氣意氣衝天 . 行人地獄久積之恨在反撲著 .... 有很大矯枉過正的空間 如果真的矯枉過正導致行人皇帝位子穩了 . 那麼行人地獄不會轉型為行人天堂+行車天堂 事實上是行人與駕駛做道路資源掠奪的鬥爭 . 不是對行人與駕駛的共同關懷 似公廁分男女 . 是對所有人生理的照顧 . 不是分男分女各擁資源 . 根據社會共榮觀念 我同意男廁餘裕狀況下 . 開放予女人家緊急使用 . 而不是叫她滾 .... 交通規劃上 . 行人要安全 . 行車也要順暢 ~ 路是大家的 |
你看過台灣行人過馬路嗎?
台灣人性千年以來都跟對岸一樣...畢竟同根同種 為什麼台灣總是要學習其他國家的制度 來強制要求這中國奴性呢? 需要用法律來強制禮讓行人?? 這是有多卑賤的行為阿...擺明就是看起不老百姓講不聽 只好用法律來強制 今天立法來強制汽車禮讓行人...但中國人還是中國人 現在變成行人在路上邊走邊聊天邊划手機... 你覺得行人會覺得不好意思嗎? 我只是覺得阿...在台灣就應該活出台灣的樣子 台灣人性不會應該改變規定就會變得不一樣...強迫接受只是讓生活過得更苦而已 這麼多年過去了...大家覺得生活更好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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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人的身份都是行人也是汽機車駕駛和騎士.當你是位駕駛和騎士時.看行人過馬路他們覺 得他們擁有“路權"..他們就完全不會去想還有左右轉的汽機車滯留在路口影響了同向的汽機 車前行及安全.如同站友說的慢條斯理的及划手機的完全不顧現行道路交通狀況。 台灣人很常說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但我一直都不認為(就這10幾來年)...台灣人很難將 心比心( 這要說是少數嗎?🤔 )拿博愛座來說.先前不也有女學生生理期不舒服坐了博愛座. 卻有老人家要她讓座.這種人就跟大部份行人的心態一樣.我就是擁有路權我管你怎樣差不多 心態.而官員死硬頭腦只立法重罰汽機車駕駛和騎士.而不去想徹底解決之道.真的要徹底解 決交通及行人安全.唯一還是改採行人時相專用紅綠燈人車分離才是安全(或有天才想出更 完善的方法來解決)。要不..像台南發生的車禍拿什麼白痴A柱的說法的.一樣的戲碼還是會 再發生.在那些三寶駕駛不斷的製造出來... |
我昨天從南紡走到新光新天地, 用Google Map導航, 因為是路痴.
說真的, 台灣人就是台灣人, 硬要用弱勢與否區分, 真的是腦子不清楚. (弱勢原理: 四輪>動力兩輪>人力兩輪>沒有輪子) 機車刷得很爽, 腳踏車幾乎沒有規則, 行人因為機動力較差所以要玩chicken遊戲. 昨天走路, 黃燈轉紅, 一堆汽機車在衝, 而行人有讀秒剩下2~3秒, 也還有行人剛開始走. 你說哪個比較糟糕? 在我看來這種作法都是一樣的念頭. 喔, 對了, 那個讀秒機還不是設計成讀完後, 實際上紅綠燈還有時間留給行人的喔. (即使設計成讀秒後還有黃燈然後才紅燈, 那行人就可以下去走嗎?) 垃圾不分輪子數量的. PS. 我工作時開車族, 但假日幾乎都是區間車 + 走路的. PS. 行人最痛苦的還有騎樓問題, 昨天我幾乎有3/4都走在馬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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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批評走慢的人,意義跟批評搶博愛座的勇壯老年人,是一樣的意思啦 你確定對方慢是故意的?就不能是身有疾病走不快? 我騎車過斑馬線,一向就是能講就講,能擋就擋 有很多時候,前一輛讓了,後面或旁邊按喇叭,或繞過去搶過反倒撞到行人 如位置剛好,我就刻意卡在那個縫,讓趕著想死的車,沒法搶快 現在修法,就讓的更徹底而已 不考量轉彎車被塞在那?你作行人就沒有被車流擋到跟本沒法過馬路? 是誰更需要時間過馬路?穿越幾十公尺的行人?還是開1、2公尺就通過的斑馬線? 不該是檢討號誌的合理性嗎?行人與車輛同時開放通行,誰會比較快?走路時速不超過5KM的行人,還是油門一踩瞬間加速上幾十公里的車? 光是行人先行的提前5-10秒燈號改變,我就見到很多路口的交通更為流暢 (靠左邊,路口跟交通,不能放在一起,會變禁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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