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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NCC:即日起私人進口射頻設備要收750元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1212424)

ghostcode 2025-02-08 06:58 PM

引用:
作者wei001003
看了【NCC澄清說明】條文

原來增加這個稅率是"反映近年增高的行政成本" :confused:

收普通百姓的稅去補行政成本?我有看錯條文嗎 :confused:


當然增加阿。如上面說過 光家庭內用無線家具的就多了很多,以後只會越多。

怕對岸傾銷?沒辦法,無線的產品幾乎全世界製造的都在那邊。

一堆在台的公司也只剩幫忙洗產地的價值。(研發/生產/認證/...幾乎沒有)
(那邊崛起搭的是網路時代的順風車,跟我們崛起是電玩轉電腦時代不一樣)

檔也只是圖利進口商。搞死 NCC 跟民眾自己。

DDR2286 2025-02-08 07:26 PM

行政命令無敵
看來其他被砍預算的單位
可以先發預告行政命令
半年後一樣可以搶錢

幫他們看到財源了

polor 2025-02-08 07:34 PM



[自用民生與視聽娛樂器材應排除於「第二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核准審查費」收費項目。]

1天就附議達標!!

wei001003 2025-02-08 07:42 PM

引用:
作者ghostcode
當然增加阿。如上面說過 光家庭內用無線家具的就多了很多,以後只會越多。

怕對岸傾銷?沒辦法,無線的產品幾乎全世界製造的都在那邊。

一堆在台的公司也只剩幫忙洗產地的價值。(研發/生產/認證/...幾乎沒有)
(那邊崛起搭的是網路時代的順風車,跟我們崛起是電玩轉電腦時代不一樣)

檔也只是圖利進口商。搞死 NCC 跟民眾自己。


民眾自行網購郵寄的能有多少?怎會牽扯到對岸傾銷 :confused:

更何況他們是針對所有進口郵寄的,不只對岸。

反而代購自行帶回的不扣稅 :confused:


看條文 總歸收這750的好像是補貼NCC的行政費用而已,其他理由好像都是附加而已。



以下是截至NCC新聞稿:

另外,每年須編列水、電及維護資訊系統預算,才能提供民眾方便且有效率通傳服務。
爰依規費法第7條之規定,按行政成本收費,
爰新增自用第二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核准審查費新臺幣750元。

healthfirst. 2025-02-08 07:55 PM

引用:
作者wei001003
更何況他們是針對所有進口郵寄的,不只對岸。

所有進口郵寄的射頻設備
我猜大陸寄臺灣起碼佔90%
表面上說是所有
但針對誰
大家都看得出來
裝做看不到也是可以

Hermit Crab 2025-02-08 07:55 PM

引用:
作者小肥羊
我已經大發慈悲,沒有依照功能頻譜去算5項,只算可攜入5部

如果依照功能頻譜去算5項會發生什麼事
機場通關處:
你看手機有GSM、藍芽、wifi、RFID、無線充電,直接頂到上限五個功能,那個號稱有衛星通訊 :laugh: :laugh:

商務人士:那我筆電怎辦 :confused:
先生不好意思你手機已經頂到上限,筆電只能....


千萬別再給他們新點子... :laugh: :laugh:

銀鐵人 2025-02-08 08:37 PM

只有郵寄會受影響,如果是維修要付證明,問題又來了,證明要寄給誰,怎麼寄??

惡蟲 2025-02-08 08:45 PM

引用:
作者wei001003
看了【NCC澄清說明】條文

原來增加這個稅率是"反映近年增高的行政成本" :confused:

收普通百姓的稅去補行政成本?我有看錯條文嗎 :confused:


本來審查就是要成本。

以前為了便民,所以NCC以自己的經費處理。
現在量太大,預算又被砍,所以改成使用者付費制。
其實現在要採行的做法比較合理,只是當然對代購業者是一大打擊就是了。

wei001003 2025-02-08 09:05 PM

引用:
作者惡蟲
本來審查就是要成本。

以前為了便民,所以NCC以自己的經費處理。
現在量太大,預算又被砍,所以改成使用者付費制。
其實現在要採行的做法比較合理,只是當然對代購業者是一大打擊就是了。


這條文是去年7月就決定的了,跟預算被砍沒半點關係。

**於113年7月12日對外預告修正《電信管理業務規費收費標準》
第14條修正草案新增「自用第二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核准審查費」
,並於114年2月3日發布施行於2月5日生效。**


跟您講的代購一大打擊好像又相反才對。

NCC是只針對郵寄2個以下收取750元,私人帶進5個內不收取750。

這樣怎麼會是對代購打擊呢。個人買個商品就被收750,代購帶進來5個就不用收取?

這種邏輯又是哪樣?


現在的作法一點都不合理,以前的作法才是正確的。

以前是3個以內不收取(3個就大範圍不是自己使用而已,收取就合理)

惡蟲 2025-02-08 09:13 PM

引用:
作者wei001003
這條文是去年7月就決定的了,跟預算被砍沒半點關係。

**於113年7月12日對外預告修正《電信管理業務規費收費標準》
第14條修正草案新增「自用第二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核准審查費」
,並於114年2月3日發布施行於2月5日生效。**


跟您講的代購一大打擊好像又相反才對。

NCC是只針對郵寄2個以下收取750元,私人帶進5個內不收取750。

這樣怎麼會是對代購打擊呢。個人買個商品就被收750,代購帶進來5個就不用收取?

這種邏輯又是哪樣?


現在的作法一點都不合理,以前的作法才是正確的。

以前是3個以內不收取(3個就大範圍不是自己使用而已,收取就合理)


看代購業者是走什麼路徑囉。

要走自行帶回的方式,那麼自然每次出國都得加上機票的成本。
走郵購有時比較省事方便,以前化整為零躲避規費,現在連化整為零的方式都封起來了。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9:4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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