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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巨蛋停擺如今變廢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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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他大概是講不給廢標的事情 因為不給廢標 所以讓大雄愛怎樣蓋就怎樣改 歷經多任市長 甚至總統 結果被柯p給砸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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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到你說這種話,其實我是想笑啦… 跟跳針王比起來,你才是讓我開心的不得了的人。 人家說,因人設事,就是在說你這種的。 現在市府說不從,就要回到法條。 那就說明了,合約府方不認帳。 那遠雄的反應也就不奇怪了。 你這不是讓遠雄的正當性充份確定嗎? 還是回到跳針王一直不能回答的問題上。 如果今天有一國內財團自行購地,自行建造大巨蛋。應該以什麼法規為準? 當然是以建築法規為準。 正是因為這是BOT合約才會有特別的轉環餘地,那是你市府說停就能停。 就連高鐵都政府入資,免了三十五年的營餘。大巨蛋按照建築法規設計規劃的東西,不管怎麼改,只要一切都合於法規安全之內,府方擋什麼擋? |
引用:
明明當時的公文說的是廢標手法有問題 現在卻無賴說是造成對遠雄讓步的原因 這跟之前拿中央公文推和平醫院的責任手法根本一樣 :think: |
大將軍又再拿異世界來的事情評論這個世界了 :laugh:
遠雄的大巨蛋停工的原因就是工安問題啊 :cool: 就連遠雄在新竹被停工的案子(遠雄的地.遠雄的建案.亂改施工圖)也是一樣講過了 結果大將軍硬是要裝作不知道 :cool: https://www.mygonews.com/news/detai...%8B%9D%E8%A8%B4 勒令停工 遠雄「御莊園」建案官司,新竹市府勝訴 市府通知遠雄建設本建案建築高度設計不符規定,當時「御莊園」建案工地尚未施工,市府至少4次正式函文通知遠雄建設辦理變更設計或暫緩施工,惟遠雄建設皆置之不理,加上遠雄建設自開工後,皆未依建築法第56條及新竹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第29條規定,於各施工階段申報勘驗,擅自興建建築物達地下4層樓及地上約7層樓,對此案山坡地周圍的公共安全有嚴重危害疑慮,市府為公共安全盡把關之責,於2016年2月依法勒令停工,並要求遠雄建設變更設計及補辦相關手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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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上的生存之道啊 爭功諉過 不然這種人早被殘酷地職場給淘汰了 一個巨蛋從簽約到蓋好花這樣久的時間 早該開除幾個高階公務員甚至 彈劾市長等級了 什麼 巨蛋還沒蓋好 嗯 我錯了 原來還沒好 這巨蛋的話題炒多久了 好幾個怕丟臉丟大的網友都不敢繼續發言 結果還沒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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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號戰犯是柯P 合約就是合約, 怎麼可以說廠商賺太多, 要對方吐錢? 對方不服就耍手段去婊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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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不是提到 遠雄沒照圖施工 還被法院認證 連建築師都被懲處 怎大過年的 你還胡說八道了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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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不是貼規定給你看: 樓梯位置數目改變, 完工一併申報即可, 就是濫用權勢, 找理由婊對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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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你們這種沒請過照的人 隨口抓到一段文字 就以為這段文字至高無上了 主管機關有一大段可以決定是否允准完工後申請變更準駁的權力 所以法院才判大雄輸 所以你才是外行人 而且是那種胡說八道的外行人 那種被視為無知又無下限的外行人 所以我才說 有本事請照 當然可以完工後一併申請變更 所以大雄前面已經好幾次申請變更 而非完工後一併申請 懂人話嗎 |
引用:
有的必須申請變更才能施工, 有的是可以完工後一併申請變更 停工的理由項目(樓梯位置, 開口方向, 數目) 剛好是完工後一併申請變更的 這種可修改的, 沒停工的急迫, 勒令停工是濫用權勢, 要壓迫遠雄就範, 遠雄不就範結果就擺著, 結果就擺到現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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