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https://www.pcdvd.com.tw/index.php)
-   社會時事發言區 (https://www.pcdvd.com.tw/forumdisplay.php?f=45)
-   -   大巨蛋停擺如今變廢墟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1103520)

abcpanadol 2020-06-24 08:02 PM

引用:
作者麵疙瘩
孤重量 當時被通緝
是特真組去日本協商 以告發扁案 做交換
讓他可以回台



這樣有不對嗎?

不這樣做, 怎麼辦案?

chumowu 2020-06-24 08:23 PM

引用:
作者salfonxman
LDSKING這雄粉面對監察院到法院判決一路被打臉的過程中,拼命跳針七大公安標準然後被遠雄自己打臉這段才真是有趣 :laugh:

講到這七大公安天就黑一邊...
翻翻我轉生前ID的發言
引用:
...

討論這些饒富趣味

有關七大公安部分:
行政法有無刑法的"禁止事後法原則" "禁止溯及既往原則"
行政法規命令是否可以視各種狀況隨時增加修改...

有關未照圖施工部分:
勒令停工處分是否過重,違反比例原則(處起造人、承造人或監造人新臺幣九千元以下罰鍰,並勒令補辦手續;必要時,並得勒令停工。)
勒令停工是否違反誠信原則(樓梯是在商辦旅館,而非在主體大巨蛋)
...


說起來真可悲...民事損害賠償在跳針王眼內不當回事
拆大爛蛋好像拆伊厝壁ほ款,當做是在陽台外推嗎...

salfonxman 2020-06-24 08:30 PM

引用:
作者chumowu
講到這七大公安天就黑一邊...
翻翻我轉生前ID的發言


說起來真可悲...民事損害賠償在跳針王眼內不當回事
拆大爛蛋好像拆伊厝壁ほ款,當做是在陽台外推嗎...

說起來勒令停工的判決都定讞幾年了

還在拿初次判決前的東西在跳針

然後連那個要釋憲的大將軍都承認他是口嫌體正直了,你還在跳憲法官司 :rolleyes:

更不要說就跟你自己扯電鍋蒸大便然後栽贓到我頭上一樣,現在又在扯啥拆大爛蛋,你這種把自己說的話灌到其他人頭上的症頭真是頑疾 :cool:

麵疙瘩 2020-06-24 09:24 PM

引用:
作者abcpanadol
這樣有不對嗎?

不這樣做, 怎麼辦案?


同意給污點證人的越方如被指控教唆


2011年,他在紅火案中作證表示,給扁家三億是檢察官越方如教唆偽證,是因為怕被羈押[5],但是特偵組聲明除辜仲諒之外,另有其他證人證實辜仲諒有給錢,陳水扁、吳淑珍也承認有收到錢,辜仲諒在紅火案的證詞應為訴訟策略[6]。2013年6月,紅火案改判,辜仲諒改重判9年8月。[7]2014年8月,紅火案二審判決遭撤銷,發回台灣高等法院重審。[8]

沒問題 2020-06-24 09:50 PM

我原本心灰意冷不太想再PCDVD留言的。
但是,看到跳針王的鬼扯蛋…我就興致盎然。
其實,柯市長不管為何,最後選擇現在才動工。
那只是拖延時間而以,而遠雄不再上訴,也有遠雄的原因。

不然按這個情況走下去,市府大概要吃土了。
我看到兩個網內互打的就很高興啊。

一個說義務、另一個說權利的,真是不一樣啊。
再問一個問題:

如果今天某一日商或美商要接手?該適用何種法律興建BOT版本的大巨蛋?
千億等不到?有可能嗎?你兩可不要以為當初沒有美資及日資想入手。「是那些公司,就不方便說了。」

如果日商跟美商跟你市府這樣玩,你看會不會引起很多問題。
沒有權利那來的義務?沒有義務那來的權利?無權何必遵守?那市府拿出370億,市府愛怎麼蓋就怎麼蓋,我想遠雄一點意見也沒有。

問題的關鍵在,是柯文哲不要蛋,不是這些建築技術及法規有問題。
如果市府真的有辦法趕走遠雄,同理可證,遠雄也可以一腳趕走市府。是市府要私自增加並變更原本已經確立的102年模擬圖說上。那市府是否違法了?遠雄不要蓋,問題的重點還是市府還是得拿370億來贖回。我想接手的人肯定無利可圖,如果那三棟商辦不拆,怎麼服得了護樹團體呢?如果只是要三棟商辦,不要大巨蛋,那遠雄一樣可以繼續接手,市府只要出錢拆,付完370億,一切都好說啊。

如果是義務,那遠雄為什麼不能進場維護?
自已打自已,而且還網內互打,打的真開心?
不知道是誰在笑誰啊?

引用:
作者salfonxman
說起來勒令停工的判決都定讞幾年了

還在拿初次判決前的東西在跳針

然後連那個要釋憲的大將軍都承認他是口嫌體正直了,你還在跳憲法官司 :rolleyes:

更不要說就跟你自己扯電鍋蒸大便然後栽贓到我頭上一樣,現在又在扯啥拆大爛蛋,你這種把自己說的話灌到其他人頭上的症頭真是頑疾 :cool:


我口嫌體正直?你還在扣我帽子啊?誰跟你說我口嫌體正直啊?這樣才真是好,一手打翻一票豬腦袋啊。

法院跟監院不同意的原因是,政治問題,而不是法規問題。你是不是自視太高,到了忘我的境界啊。

salfonxman 2020-06-24 10:03 PM

大將軍前面釋憲嘴的那麼高興,直到定讞完釋憲時間都過去了才在說"問題是我想釋憲,但我不要釋憲啊…",這不正是口嫌體正直嗎 :rolleyes:

還栽贓咧,監察院跟法院的理由書前面都貼過不知道幾次了,還在"政治問題,而不是法規問題",這種自視甚高到忘記怎麼看資料的不正是大將軍嗎 :laugh:

沒問題 2020-06-24 10:14 PM

引用:
作者salfonxman
大將軍前面釋憲嘴的那麼高興,直到定讞完釋憲時間都過去了才在說"問題是我想釋憲,但我不要釋憲啊…",這不正是口嫌體正直嗎 :rolleyes:

還栽贓咧,監察院跟法院的理由書前面都貼過不知道幾次了,還在"政治問題,而不是法規問題",這種自視甚高到忘記怎麼看資料的不正是大將軍嗎 :laugh:


我懶得浪費我的時間跟你鬼扯,
這時候我們就要來重溫一下跳針王的金句:「想要釋憲、能夠釋憲、已經完成釋憲」是三個不一樣的東西啊。
這不正是您跳針王口嫌體正直嗎?

引用:
作者salfonxman
果然是異世界來的雄粉 :laugh: :laugh: :laugh:

104年以後的變更現在才正在審,你還想拿已經結束的世大運救援 :laugh: :laugh: :laugh:

遠雄想要變更固然是合法的權力,但是"想要變更"不等於"能夠變更"更不等於"已經完成變更",更沒有雄粉幻想出的"市府只是要大雄去申請變更。一切就是按照104年的圖說繼續合法施工"

然後前幾天遠雄才進都審會,前面才剛貼過相關新聞咧,哪來"不接受重新都審" :laugh: :laugh: :laugh:

真不愧是雄粉的"專門把沒有的看成有,把有的看成沒有" :laugh: :laugh: :laugh:


既然,您這麼早就口嫌體正直了,那就別笑別人您真努力讓大家看你口嫌體正直啊。
是你幻想出來,這些並不是政治問題啊。

都已經變天了,還有人會說這不是政治問題,那這個人的腦袋大概也壞了。
那法院誰家開的,還有某大媽原本還想接監院,大概就已經決定了,遠雄不會提出釋憲案了。

salfonxman 2020-06-24 10:18 PM

"想要釋憲、能夠釋憲、已經完成釋憲"確實是不一樣的

但是大將軍才是前面拼命嘴要釋憲,然後後面才說"問題是我想釋憲,但我不要釋憲啊…"的那個口嫌體正直啊 :laugh: ,至於下面的那個"已經完成釋憲"當然就是沒有了 :rolleyes:

沒問題 2020-06-24 10:22 PM

引用:
作者salfonxman
"想要釋憲、能夠釋憲、已經完成釋憲"確實是不一樣的

但是大將軍才是前面拼命嘴要釋憲,然後後面才說"問題是我想釋憲,但我不要釋憲啊…"的那個口嫌體正直啊 :laugh: ,至於下面的那個"已經完成釋憲"當然就是沒有了 :rolleyes:


關於你這樣的回答,我上一篇就已經補充了。

不過,「已經完成釋憲,當然是沒有了」。然而呢,您的跳針及腦補的功夫大概無人能及吧。
要不要扣人帽子,那就看看你跟別人的回覆就大概略知一二囉。


我不會因為我過去是救難英雄,所以我現在殺人可以免於死罪。
但同樣的道理,我不會因為我過去有犯罪而,影響我現在改頭換面重新出發,蓋好的建築。

但是這裡面有一個重點,任何那其他東西來說嘴的,都只是在逃避本質的問題。
那些說遠雄變更不合法的,還是沒看到,本來的102年的模擬就已經合於安全標準。
變更不合法,跟合不合於安全標準是兩件事情啊。

如果市府執意認為這樣不夠安全,當初有這麼多方式可以再協商,何必演鬧劇呢?
但是,如果說是變更不合法,那不就說明,市府的公安標準就是屁?

這時候就來說一下,當初某個人解不開的心結吧。如果你要索要權利金,那該怎麼做呢?
應該是進行談判協商程序,或是另訂契約,這些國際上的通例都有。向柯文哲這樣搞,才是世間少有。

salfonxman 2020-06-24 10:38 PM

大將軍以前就不是存在於線性時空的環境下,這是早知道的事實

所以才會把遠雄巨蛋案的監院跟法院案子拿來扯變天 :rolleyes:

要知道蔡英文第一次補提監委是在2017,然後監院的糾正文是在2017後出的嗎?

更不要提遠雄案的法官哪個是現任政府上任後才當法官的?然後釋憲案截止時間前大法官多數還是馬政府時代提名的

大將軍來到線性時空的這個世界,怎麼還是老對不上時間呢? :laugh:

然後大將軍才是前面拼命嘴要釋憲,然後後面才說"問題是我想釋憲,但我不要釋憲啊…"的那個口嫌體正直是我栽贓及腦補嗎?大將軍自己說過的話會變成別人栽贓及腦補,反而對不上線性時間的監察院及法官大法官人事倒不是大將軍的腦補及栽贓了 :cool: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10:38 P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