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麵疙瘩 2020-06-23 10:43 AM

引用:
作者kaosc
重點是他自身也犯了大錯,也不懂得掩飾擦屁股,
不然司法怎麼會判到他身上呢?


犯錯是事實
擦屁股掩飾卻不可能

司法官幫陳水扁訂了 實質影響力 一詞
就是為了排除任何形式的掩飾作為

好比3323林意識 的行為
有錄音 有拿錢 卻不能用實質影響力
不算貪污 收賄
用其他理由判刑


2018年8月22日,最高法院三審判決,關於林益世公務員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部分(收取6300萬元)撤銷,發回臺灣高等法院更審;[6]職務上要求賄賂、隱匿貪污部份無罪定讞;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褫奪公權2年,併科罰金新臺幣1580萬元定讞。

abcpanadol 2020-06-23 10:52 AM

引用:
作者麵疙瘩
犯錯是事實
擦屁股掩飾卻不可能

司法官幫陳水扁訂了 實質影響力 一詞
就是為了排除任何形式的掩飾作為

好比3323林意識 的行為
有錄音 有拿錢 卻不能用實質影響力
不算貪污 收賄
用其他理由判刑


2018年8月22日,最高法院三審判決,關於林益世公務員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部分(收取6300萬元)撤銷,發回臺灣高等法院更審;[6]職務上要求賄賂、隱匿貪污部份無罪定讞;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褫奪公權2年,併科罰金新臺幣1580萬元定讞。


扁收傭金, 指示手下辦事(買土地), 這種跟親做親為是一樣, 已經不是靠"影響力"

麵疙瘩, 搬出林益世救援, 這招叫做圍魏救趙

麵疙瘩 2020-06-23 11:00 AM

引用:
作者abcpanadol
扁收傭金, 指示手下辦事(買土地), 這種跟親做親為是一樣, 已經不是靠"影響力"

麵疙瘩, 搬出林益世救援, 這招叫做圍魏救趙


實質影響力是判刑書上寫的
你有意見可以去指控法官

我也認為如果這見解
能放諸所有政客
對台灣來說是一個好事

至於3323不算貪污受賄
這也算令人瞠目結舌

abcpanadol 2020-06-23 11:40 AM

引用:
作者麵疙瘩
實質影響力是判刑書上寫的
你有意見可以去指控法官

我也認為如果這見解
能放諸所有政客
對台灣來說是一個好事

至於3323不算貪污受賄
這也算令人瞠目結舌



林益世的案子還在審, 稍安勿躁

如果你是法官, 你認為能用哪一條 哪一款?


-------------

法規名稱: 貪污治罪條例

........
第 4 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一億
元以下罰金:
一、竊取或侵占公用或公有器材、財物者。
二、藉勢或藉端勒索、勒徵、強占或強募財物者。
三、建築或經辦公用工程或購辦公用器材、物品,浮報價額、數量、收取
回扣或有其他舞弊情事者。
四、以公用運輸工具裝運違禁物品或漏稅物品者。
五、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
前項第一款至第四款之未遂犯罰之。
第 5 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六千萬元以下罰
金:
一、意圖得利,擅提或截留公款或違背法令收募稅捐或公債者。
二、利用職務上之機會,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
三、對於職務上之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
前項第一款及第二款之未遂犯罰之。
第 6 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下罰金

一、意圖得利,抑留不發職務上應發之財物者。
二、募集款項或徵用土地、財物,從中舞弊者。
三、竊取或侵占職務上持有之非公用私有器材、財物者。
四、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律、法律授權之法規命令、職權
命令、自治條例、自治規則、委辦規則或其他對多數不特定人民就一
般事項所作對外發生法律效果之規定,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
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
五、對於非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律、法律授權之法規命令、職
權命令、自治條例、自治規則、委辦規則或其他對多數不特定人民就
一般事項所作對外發生法律效果之規定,利用職權機會或身分圖自己
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
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之未遂犯罰之。

麵疙瘩 2020-06-23 12:32 PM

引用:
作者abcpanadol
林益世的案子還在審, 稍安勿躁

如果你是法官, 你認為能用哪一條 哪一款?


-------------

法規名稱: 貪污治罪條例

......
二、藉勢或藉端勒索、勒徵、強占或強募財物者。

...

原來還在審 不是定讞啊

麵疙瘩 2020-06-23 12:36 PM

引用:
作者abcpanadol
林益世的案子還在審, 稍安勿躁

如果你是法官, 你認為能用哪一條 哪一款?


-------------

法規名稱: 貪污治罪條例

......
二、藉勢或藉端勒索、勒徵、強占或強募財物者。

...

原來還在審 不是定讞啊
這就是高等法院援引 實質影響力把陳水扁與林益世串在一起的說明

講什麼圍魏救趙 是因為見識短 不了解的人才會這樣講


台北地院依公務員恐嚇得利罪,判5年6月,涉財產來源不明罪判2年,合併判林益世7年4月,併科罰金1580萬元;高等法院院採用「實質影響力」,改依違背職務收賄罪重判12年,加上財產來源不明罪仍判2年,合併判13年半。檢方、林益世均上訴最高法院。

麵疙瘩 2020-06-23 01:02 PM

地院同樣援引實質影響力



2013年4月30日,臺北地方法院合議庭的三名成員─庭長兼審判長吳秋宏、受命法官紀凱峰與陪席法官林孟皇一審判處林益世有期徒刑7年4個月,褫奪公權5年,併科罰金新臺幣1580萬元。其餘被告,包括林益世妻子彭愛佳、母親沈若蘭及兩個舅父,則全部獲判無罪;法官以大篇幅解釋為何他們認為以實質影響力說來論,林益世並不算貪污

cys070 2020-06-23 11:45 PM

幾年過去,這大廢蛋果然想解套
當年嘴砲打太大,現在還是想要圓回來
弄走那個前都發局長其實也是正確
照那人玩法,大概就是製造更多問題不是解決問題

cys070 2020-06-24 12:04 AM

引用:
作者CGEWAY
沒有什麼好奇怪

一堆人就是濫情

大巨蛋約怎麼簽

這要問馬英九

台北市政府能做的其實很被動

主動悔約 打官司勝算不高(約都被簽死)

重點是台北市議會議員 就一堆嘴炮

我支持你拆大巨蛋

但違約要賠的錢 沒有 :tu: :tu: :tu:

以台北市政府能作的???


1.照約來走 但施工請嚴格照設計圖來走

2.就地放水

一堆人在那喊解約拆蛋

反正錢市台北市政府給
又不是我給

拆的好 看的爽

最好還是請國外團隊來用炸的

看的更爽
:unbelief: :unbelief: :unbelief: :unbelief: :unbelief:

我也支持拆

不過當年柯嘴砲也打很大,再配合那個前都發局長一搭一唱好像要給遠雄死
搞到卡住,只好弄走那都發局長
現在有這轉圜打算給繼續蓋也不意外
當年新上任三把火和用的人都那副德性或許看了很爽,但事情很難解決
不過他以後大概都要給人酸這件事

sclee 2020-06-24 12:53 AM

他一早就知道不能拆,續蓋是唯一選項

只是為了拼連任,擺在哪邊暫時不管而已

上台前都發局長沒給他正確資訊

違約打官司打到什麼時候? 如果最後市府敗訴,不知何年?他可能已經下台了

議員已經放話,BOT案市府本來不用出錢

如果還要賠遠雄,議會不會通過預算,要柯自己掏錢出來賠

另一外重點是,一般大樓可以爆破

大巨蛋一般建築公司不會拆,也沒有建商敢接

據說建築工法是屬於遠雄,要拆也要遠雄自己拆

如何拆不會影響到隔壁的捷運

萬一拆的時候捷運出了什麼狀況,沒人擔當得起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12:4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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